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泡麵的發明人,最廣泛的說法為日本日清食品的創辦人安藤百福,其原名為吳百福,生於日屬台灣嘉義廳樸仔腳街。他的靈感來源為來自日籍妻子的炸天婦羅。
另一種說法是,吳百福是向屏東出身的張國文,以2,300萬日圓的價錢購買到泡麵發明專利。
依據我國國家標準CNS相關規定,泡麵是指以麵粉為原料,添加食鹽和麵糰改良後經油炸處理、或以其他乾燥方式製成的麵條,能夠直接乾食、或用開水沖泡3至5分鐘即可食用的包裝麵食產品。
1967年,台灣國際食品公司引進日本的生力麵,為台灣市場上的第一包泡麵。而國人自製的第一包泡麵,則是台灣維力食品於同年推出的維力麵。此時期的泡麵以模仿日本產品為主(在泡麵麵體加上雞汁)。
1970年,台灣統一企業的統一肉燥麵上市,台灣味王公司則與日本明星株式會社合作推出王子麵。兩年後,台灣市場開始出現碗麵。
1973年,台灣維力食品公司開發出炸醬麵;味王公司推出原汁牛肉麵;味丹公司生產排骨雞麵;加上統一企業的統一肉燥麵,被稱為當時台灣泡麵的四大天王。
全世界首款附上調理包的泡麵,為1983年台灣統一企業的滿漢大餐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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